經營范圍 |
一般項目:以自有資金從事投資活動,自有資金投資的資產管理服務,承接總公司工程建設業務,園林綠化工程施工,工程管理服務,城鄉市容管理,農村民間工藝及制品、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資源的開發經營,農業園藝服務,智能農業管理,農產品的生產、銷售、加工、運輸、貯藏及其他相關服務,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、信息、設施建設運營等服務,農業科學研究和試驗發展,灌溉服務,水污染治理,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服務,土地整治服務,智能水務系統開發,技術服務、技術開發、技術咨詢、技術交流、技術轉讓、技術推廣,房屋拆遷服務,物業管理。(除許可業務外,可自主依法經營法律法規非禁止或限制的項目)許可項目:建設工程施工,房地產開發經營,旅游業務,住宿服務。(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,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