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營范圍 |
一般項目:會議及展覽服務,品牌管理,文化場館管理服務,數字創意產品展覽展示服務,廣告設計、代理,圖文設計制作,平面設計,專業設計服務,廣告制作,禮儀服務,攝像及視頻制作服務,影視美術道具置景服務,照明器具銷售,音響設備銷售,物料搬運裝備銷售,工藝美術品及禮儀用品銷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,文化用品設備出租,租賃服務(不含許可類租賃服務),文藝創作,企業形象策劃,市場營銷策劃,項目策劃與公關服務,咨詢策劃服務,職工療休養策劃服務,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。(除許可業務外,可自主依法經營法律法規非禁止或限制的項目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