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營范圍 |
一般項目:廣告設計、代理,廣告發布,廣告制作,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,數字內容制作服務(不含出版發行),農副產品銷售,互聯網銷售(除銷售需要許可的商品),租賃服務(不含許可類租賃服務),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,文物文化遺址保護服務,數字創意產品展覽展示服務,數字文化創意軟件開發,數字文化創意內容應用服務,數字文化創意技術裝備銷售,數字技術服務,電子產品銷售,音響設備銷售,廣播影視設備銷售,廣播電視傳輸設備銷售,文化娛樂經紀人服務,影視美術道具置景服務,攝像及視頻制作服務,文藝創作,個人互聯網直播服務,電影攝制服務。(除許可業務外,可自主依法經營法律法規非禁止或限制的項目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