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營范圍 |
許可項目: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。(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,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)一般項目:法律咨詢(不含依法須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的業務),商標代理,企業管理咨詢,信息咨詢服務(不含許可類信息咨詢服務),破產清算服務,會議及展覽服務,信息技術咨詢服務,技術服務、技術開發、技術咨詢、技術交流、技術轉讓、技術推廣,商務代理代辦服務,業務培訓(不含教育培訓、職業技能培訓等需取得許可的培訓)。(除許可業務外,可自主依法經營法律法規非禁止或限制的項目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