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營范圍 |
一般項目:文藝創作,電影攝制服務,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,數字文化創意內容應用服務,數字文化創意軟件開發,文化娛樂經紀人服務,其他文化藝術經紀代理,數字內容制作服務(不含出版發行),信息系統集成服務,組織體育表演活動,廣告制作,廣告發布,廣告設計、代理,軟件開發,個人互聯網直播服務,攝像及視頻制作服務,音像制品出租,數字文化創意技術裝備銷售,數字創意產品展覽展示服務,互聯網銷售(除銷售需要許可的商品),信息咨詢服務(不含許可類信息咨詢服務),專業設計服務,會議及展覽服務,禮儀服務,招投標代理服務,人力資源服務(不含職業中介活動、勞務派遣服務)。(除許可業務外,可自主依法經營法律法規非禁止或限制的項目) |